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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失莫忘,我们的童话时代

所谓童话,可称为被误读的典范,大多数人的观点都还停留在“梦中的公主苏醒了,她和王子幸福生活在一起”,纯情的公主,英俊的王子,邪恶的巫婆,平面化的人格,单调的幸福。

很少人知道或真正了解,那些童话中的人物,并不单纯是一张白纸样的脸:一颗豌豆压在99层床垫下,叫娇弱的公主一晚上睡不着觉,拇指姑娘寻找着心中的完美始终不肯随便嫁给一只身家丰厚的鼹鼠,柳叶如舟,风声如诉,载着可爱的小老鼠,看风尽云起细水长流。

那些童话故事里的人物,他们有着丰润的血肉,他们的情感故事是生活中每个女孩子都会遇到的爱断情伤:

叫安徒生得以传世的是《海的女儿》,故事里小小人鱼公主把最美丽的声音交换一次生而为人的机会,只为一个付出真爱的机会。然而最后,她深爱的王子终于娶了邻国的公主,而她,只能将在他新婚的第一个早晨,化做水中的泡沫。

试想象一下杏仁般苦涩的最后一夜,那也是王子的新婚之夜,她静静坐在甲板上,倾听生命流逝的声音,等待必须面对的命运,一切都将结束在黎明时东方的第一抹亮光。

她看见她的爱人终于变作别人的新郎,别的女孩把娇羞的甜蜜藏在他温暖的怀抱,在这样的时刻,她是否还要追求那个不灭的灵魂呢?——没有深爱的人永伴身畔,长春不老和促促百年又有什么区别?

即使用黑布蒙住所有的窗户的缝隙,黎明还是会来,一如爱情注定的流逝。在古老的书页里,小人鱼的爱情注定是蔷薇色的泡沫,在黎明时碎裂。

一切都是不后悔的,因为毕竟试过真正爱过一回。只是无法叫自己不伤悲呵!天明时,便将永远消失,无法再和深爱的人厮守一起。

像娃娃多年前的那首老歌:“黎明请你不要来,就让梦幻今晚永远存在。留此刻的一片真,伴倾心的这份爱。不许红日教人分开,悠悠良夜不要变改,请你命黎明不必要再显姿彩。”

——请告诉我,有什么方法叫黎明不要来?

玫瑰是一朵玫瑰,但是在《小王子》里,那一朵说谎的玫瑰,不只是一朵玫瑰。她应该还是个敏感而脆弱的女子。

在那个一天能看到四十三次日落的寂寞星球,她是被风随意带来的种子,像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谁的波心。她藏在娇嫩的绿房里,不断修饰着自己将来的容颜,在开放的季节。她遇到了小王子。她选择让小王子认为她是特别的、独一无二的。她要他爱她脆弱的心,爱她温柔的手指,爱她娇柔的姿态。

她没有足够的智慧直接说“我爱你”这样的话。她只是用无尽的要求去表达自己的愿望:她说自己怕风,要小王子去为她找屏风;她撒谎说自己那四根刺就可以对付老虎爪子,那种惶恐的心情要怎样才可以表达呢?她不过是希望他一直陪着她,注视她,呵护她,放她在手心,做掌上那颗最闪亮的珍珠。

——或许说谎不过是女人说爱的一种方式。她在大地上画满窗框,也只是为了让你看到她心里的风景。

但是无疑,她选错了方式。最后,小王子因为玫瑰的谎言选择离开她。——能责备谁呢?谁都无可责备,那是她年轻的时候,那是她最纯真的初恋,而她只是不懂得如何去正确表达她的爱。而他,那个可爱的小王子,他的忧伤是世界的忧伤因为这样的世界没有一模一样的人和花朵。

像刘若英的那首《后来》:

——后来,终于学会如何去爱,但是你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小飞侠》里的温蒂满足着任何一个有恋母情结的男人。她像个小妈妈一样照顾着身边的男孩们,她缝起彼得潘的影子,给永无乡的孩子打扫房间,她和彼得一起游戏,他带她一起自在飞翔。那个童话故事里,peterpan是个永远不会长大的男孩子,和自己的影子游戏,分离。他和一群孩子居住在一个唤做never land的仙境中,那是一个凡人去不到的仙境,那是彼得躲避成人责任的地方,那个地方叫做永无乡。

是否彼得潘,是每个男人的梦想?可是这世上,没有青春永驻的姑娘。永无乡里火花一样的爱,终究比不上风雨来时为一家人撑起大伞的那只手,比不上女儿在夜半沉睡的那张天使脸。每个人都是要长大的。所以温蒂在最后会和彼得说再见。而彼得潘,他只能眼睁睁看她远去、成人、结婚、生子。因为小飞侠所会的,从来都只有一种爱,无邪的,天真的,淳朴的孩童般的爱。他永远也学不会怎么去爱一个女人。可悲哀的,是每一个小女孩都会蜕变成成熟美丽的女人,于是彼得潘所拥有的爱情,从来都不是完整的,像一幅局部渲染图,美丽但不完全,永远无法得窥全豹。

当温蒂老去时,小飞侠再度来到她的窗前,他还是当年那如水一样的少年面容,而她却早已做了母亲,再不是那个为他伤心的小女孩了,她的身体长大,她已忘记如何去飞。于是她只能蜷缩在墙角,努力再努力,把自己成人的身体缩到最小,她向他挥挥手,说:“go away,peterpan;go way,peterpan”,她挥手叫他走。只是这一挥挥手,往事就这样白发苍苍去了——“我不想长大,现实太复杂,但没有了牵挂,又怎显得你无暇。”

同样的一本童话书,永无乡里的小仙子tinkerbell是我的最爱;她纤细活泼,萤火虫般明亮翅膀。和小飞侠一样无法长大,他们都在孩童的状态,拒绝成长。在某种状态下像一种两生,——男生的她,女相的他,他们永不分离是因为他们永不结合,他们可以相互扶持长大,但他们永无交集。他们是最切近的一双平行线。
 所有不得志的爱情,或许都是tinkerbell。你遇见她在你年轻的时候,也许是因为她太多热情,也许是因为你诸多考虑,终于你放弃去爱她,她代你喝下了毒药,她为着嫉妒去伤害温蒂,但是最后终于,你忘了她。只是,这是多么勇敢的爱情,不计一切得失,固执的爱和固执的心,热烈而执着,像地底运行的熔岩。她是最脆弱的掠夺者,她是最无助的杀人者。强悍地存在、战斗、争夺着自己可怜的单独的爱恋。

每天都用一个叫做成熟的面具遮盖自己本来的幼稚,在所有人眼中那个看似成熟沉稳的人,谁会知道,还是一个过节时,每次去夫子庙都嚷嚷着要买气球的人呢,即使自己有足够的钱,还是要向父母撒娇要气球,要灯笼的小女孩。

脱下那些一本正经的衣服,偶尔穿着中学生的运动服,对着镜子觉得自己还是个十几岁的小丫头。妈妈每次都会嘲笑我,装嫩,我本能的回答是本来就不大嘛。当然在陌生人面前还是要装做自己很成熟很稳重,也只有在爸爸妈妈面前才能这样做,因为我在他们眼中的确还是个孩子。

想不想听我说说爱情

现在电视剧中的爱情,只要出现一个讨尽女人欢心的男主角,你尽管放心,那一定是个恋爱白痴,而且他一定会栽在一位原生态女性的手中。有时候,我也会怀疑,后来慢慢懂得还有“顺其自然”这样的道理。爱情,婚姻,男女,你永远都不可能在这个世界上找到所谓的模板,没有任何人的理论做得了指南。恋爱专家一样的自信满满,不过是个没有机会动心的蠢货,分析他人头头是道,剖析感情理智冷静,只是没被人爱过,也不曾真心去爱,得不到真实的温暖,反责怪感情的虚幻。这个世界,我们在邂逅爱情的时候,都害怕遭遇欺骗和邂逅笨蛋的痛苦。所以,有人给婚姻镶上金边,有人则绑上蝴蝶结,风吹日晒后都变了形状,失去艳丽,却都比没有的好。

爱人这回事,明明是我们自己披挂上阵的,却总是一路争夺一路嫌弃。完美型什么样子?你能想象出来的美好,总是有模糊的男女主角去完成。每个人都是做导演的好材料,却都清楚意淫是见不得光的私人事,阳光下那对男女主角,其实从来和我们无关。女人什么样子都好,就是不能独自一人,一个人守着寂寞久了,都会被岁月弄出一点变态的表情。早明白要靠自己,却怎么都要寻一个男人去爱。爱情说穿了就是计较和忍让,所以才会有人骂着不够完美却久久不愿离开......

外貌不重要?别听那些没有被美貌疼爱过的大妈大叔的妒忌言论。外貌很重要的,最起码在女人三十岁之前很重要。这个世界更多的时候,是被普通人温暖着的,所以傻小子和灰姑娘充斥着故事中,魔咒一般告诉我们,奇迹是存在的。而罗玉凤用自己告诉全中国,所有的奇迹都需要一个推手和一群观众。所以,整个世界的极品都在为了丑小鸭动情,整个世界的小帅都在为了老女人动心,整个世界的有钱人都在为了贫民动用奇迹。而我们,永远高不成低不就,用自己不高不低的目标,追求不低不高的幸福。

别怀疑完美,只是和自己无关,真的有幸遇到,抛掉自尊也是要靠近的。我那次发了疯似地的动心,没有维持太久,却结束的恰到好处。后来大了,明白有个人和你说生活琐事才是真正的靠近,我却躲避着,宁可一部一部的小说看下去,也不愿花时间听人倾述他的人生。没有像样的容貌任性,也不会对人撒娇,怎么就勾引到男人上当入迷?后来再去尝试,忽然会莫名其妙的失笑,有些行为,一辈子一次,再不会有。再没有人分享快乐和难过,再没有人等待或需要你去等。

败犬的牡丹亭

这个年头,败犬女被写烂了,随便转个台,都是大龄女青年的爱情罗曼史,各国编剧更是铁了心的要让大龄女明白奇迹的重要性,男女年龄差也越来越夸张,蔡琳那张严重缺少皱纹的脸上硬是堆出大婶的气息,也佩服韩国的编剧,谁说女人过了30就是尖酸,过了35就是穷酸,一个
个快脸谱化了,难不成女人过了适婚年龄就铁定由恐龙跳级变怪兽?拜托!



孙艺珍在电影“白夜行”里面端庄高贵,忽然间跳脱到愚笨行列,也真是令人汗颜!



那年看“假如爱有天意”,她搭赵寅成,画面像诗一样.




换到“个人趣向”绝对另一番风景。看完“白夜行”直接杀“个人趣向”,对比效果强烈万分。我总算相信了,这年头,美女也是需要保鲜的,不然,大妈的嘴脸罩在青春的五官上,一样杀人于无形,刀刀见血!

某某人说真正的帅哥是侧面帅,是说李民浩的吧?!姐弟恋绝对应该找这样的男人,反正是做梦,干脆一步到位,管他多么的不可能。这也帅的太不可思议了......当年看“花样男子”我怎么会对他那么无感呢?明明就是一个从面孔到身材都无可挑剔的家伙。站在那整个一衣服架子,偏偏每件衣服都那样衬头,要命。

至于电视剧,败犬+姐弟恋,天下无敌,MBC怎么会让一个姐弟恋连着一个姐弟恋?从“仍想结婚的女人”到“个人趣向”,完全的同版本春梦剧。女人们的午觉时间会不会太长了一点?韩国的F4都被拉出来慰藉大婶了,这是什么时代啊!难不成女人一个人度过30岁就被全世界同情起来,不能在现实中赐予美满,就在虚幻中给予梦境,一个个被刻画成男人的脾性,不是长不大就是太凶悍,不是太自卑就是太自负,说到底,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他人嫌弃你的存在,反而会说一切都好,电视剧一部部看下来,哪只败犬不是自作自受?有个傻小子自投罗网,是你自己的幻觉作怪,傻笑一声或者一声叹息,生活继续。

“如果我不是一个作家,会是个妓女”

这几天把杜拉斯的《情人》读完了,真的不敢说完全读懂了,这样的一本书在不同的年龄读都会有不同的感触。纵观她的一生有人形容:玛格丽特 杜拉斯——-妓女的躯壳,作家的灵魂。杜拉斯说:“如果我不是作家,会是一个妓女。”我更愿意将这话理解为一种宣言,一种关乎身体自由,心灵独立的宣言。感谢上帝,向文字施虐转移了她对肉体解放的执迷,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一个享誉世界的女作家。

杜拉斯,在大多数男人眼里是个坏女人。写的书几乎也是教坏人的。色情,堕落,边缘情感这些词是她个性魅力的另一面,让人极其不安的一面。在杜拉斯的小说里爱情与道德,几乎是敌对双方,互相围剿。一切是复杂的,迷惘的,模糊的。几种东西纠缠在一起,妄图吞噬另一些他们所不愿并存的东西。这东西,是性爱,是婚姻,是人性,是思想,是无休止的背叛与抗争。杜拉斯眼里的爱情几乎都是这样的:没有童话。没有结尾,也不需要结尾。我是感谢杜拉斯和张爱玲这样的作家,她们让女人在别人的生活里过足了瘾,而减少了实际生活中的挫败感!

她是一个制造警句的作家,读过她的作品的人就像读张爱玲的作品一样,句句是珍珠,句句是警句,哪怕是只言片语,也会使人不能忘怀。搜寻了一下她的语录:

关于写作

“当我越写,我就越不存在。我不能走出来,我迷失在文里。”

“如果我不是一个作家,会是个妓女。”

“干吗要介绍作家呢?他们的书就已足够。”

“确实没有必要把美丽的衣装罩在自己的身上,因为我在写作。”

“我在想,人们总是在写世界的死尸,同样,总是在写爱情的死尸。”

“写作是走向死亡,身处死亡之中。”

“我写女人是为了写我,写那个贯穿在多少世纪中的我自己。”

“作家是难以忍受的,他杀人、做坏事。写作是自杀性的,是可怕的,可人们仍在写。”

“我生活的故事是不存在的。它是不存在的。它没有中心,没有路,没有线。有大片地方,大家都以为那里有个什么人,其实什么人也没有。”

关于酒

“现在,我看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在十八岁,十五岁,就已经有了以后我中年时期因饮酒过度而有的那副面孔的先兆了。”

“饮酒使孤独发出声响,最后就让人除了酗酒之外别无所好。饮酒也不一定就是想死,不是。但没有想到自杀也就不可能去喝酒。”

“靠酗酒活下去,那就是死亡近在咫尺地活着。狂饮之时,自戕也就防止了,因为有这样一个意念,人死了也就喝不成了。”

“醉酒于是用来承受世界的虚空,行星的平衡,行星在空间不可移动的运行,对你来说,还有那痛苦挣扎所在地专有的那种默无声息的冷漠。”

关于爱

“对付男人的方法是必须非常非常爱他们,否则他们会变得令人难以忍受。我爱男人,我只爱男人。我可以一次有50个男人。”

“爱情并不存在,男女之间有的只是激情,在爱情中寻找安逸是绝对不合适的,甚至是可怜的,但她又认为,如果活着没有爱,心中没有的位置,没有期待的位置,那是无法想象的。”

“夫妻之间最真实的东西是背叛;任何一对夫妻,哪怕是最美满的夫妻,都不可能在爱情中相互激励;在通奸中,女人因害怕和偷偷摸摸而兴奋,男人则从中看到一个更能激起情欲的目标。”

“我更喜欢与很不爱我的人在一起,而不喜欢与太爱我的人在一起。”

“同性恋像癌症一样是一种必死无疑的疾病。”

关于女人

“任何一个女人都比男人神秘,比男人聪明、生动、清新,从来也不想做男人。”

“不喜欢那种让所有的男人神魂颠倒的狐狸精式的女人,那种女人只有在制造悲剧时才可爱,在重罪法庭上她们才会令人敬仰。”

“如果一个女人一辈子只同一个男人做爱,那是因为她不喜欢做爱。但发生一次爱情故事比上床四十五次更加重要、更有意义。”

“我长得太矮了,太平庸了,大街上永远也没有人回头看我了!”

关于衰老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才十八岁,就已经是太迟了。在十八岁和二十五岁之间,我原来的面貌早已不知去向。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

“衰老的过程是冷酷无情的。我眼看着衰老在我颜面上步步紧逼,一点点侵蚀,我的面容各有关部位也发生了变化……我倒并没有被这一切吓倒,相反,我注意看那衰老如何在我的颜面上肆虐践踏,就好象我很有兴趣读一本书一样……我知道衰老有一天也会减缓下来,按它通常的步伐徐徐前进。”

“我的面容已经被深深的干枯的皱纹撕得四分五裂,皮肤也支离破碎了。它不像某些娟秀纤细的容颜那样,从此便告毁去,它原有的轮廓依然存在,不过,实质已经被摧毁了。我的容颜是被摧毁了。”

正象张爱玲所说的:“时间好比是一把锋利的小刀——用得不恰当,会在美丽的面孔上刻下深深地纹路,是旺盛的青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消磨掉。” 突然感觉到,东西方两位以擅长描写女性和性爱的女作家对于岁月的沧桑和面容的关系的理解是何等的相象。尽管语言表述不尽相同,但语境的一切情感的底蕴如出一辙。张爱玲说得平实,尽管有意象,也显得稀松,而杜拉斯的言情的语言几折回旋,让读者沉入心底的感伤勾连出来,久久不散。

这些话听来令人莞尔。有人说:一个从少女时代开始阅读杜拉斯的人,往往要经历一个从信到不信的过程,这个过程让自己与杜拉斯血肉相连亲密无间;与之剥离的同时,也渐渐地获得了自己地思想。我并不崇敬她,但我爱她,她像一把剑,任何时候,杜拉斯于我都是剑——-她是一个品质可以保证的传世作家,谁能否定这一点呢?

一直相信读书可以使女人更加智慧,作为女人必读这样四本书:

《围城》

此书地精妙之处在于描绘了中国男人地劣根性,而集劣根性之大成者首推方鸿渐,女人若真正读懂了他,就会打破男人种种不切实际地幻想,就不会对男人看走眼。

那个集众多女人爱慕于一身的方鸿渐天性善良,但是他最大地缺点是优柔寡断,毫无原则,而在现在社会这是一个男人的致命伤。因此,每一位读过此书的女性最好对号入座,看看自己的男友是否是“方鸿渐第二”。若不是,你当暗自庆幸;若是,就要有帮他逐渐改正的决心和打算,否则最终受害的将是自己。书中其他各色人物在现实生活钟都会找到真实的版本,只要你细心地揣摩和观察就会发信身边不乏诸如赵辛楣,李海亭,高校长之流,对于他们最好地策略是敬而远之。至于书中地其他女性人物,或坚强或细腻或心思诡秘,都是可圈可点地人,从她们身上也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红楼梦》

没读过《红楼梦》是女人一生地遗憾,因为《红楼梦》会告诉你女人如何哀婉动人,如何仪态万方,如何冰雪聪明。。。曹雪芹这个清末的秀才能把你打造成女人中的女人。聪慧的薛宝钗,哀婉的林黛玉,精明的王熙凤,豪爽的史湘云。。。《红楼梦》所展示的都是女人中的精品,让人真正领略什么才是“水做的骨肉”,也让人领悟到女人必须把握自己的命运。《红楼梦》中每一个人物都有可学习的地方,但是有几个人却万万学不得,被男人金屋藏娇的尤二姐,胆小怕事的贾惜春,以身殉情的尤三姐,这几个人物最终的悲剧结局完全是她们自己的弱点和性格造成的。不要无端地猜忌和抱怨他人,要做一个独立,有胆识,豁达的,坚强的女人。

《神雕侠侣》

在金大侠的诸多传世经典作品里,每一本书都精彩纷呈,女人之所以一定要读《神雕侠侣》,是因为里面有一个以众多鲜花为陪衬的杨过。林燕妮有句评价杨过的话是:“一见杨过误终生”,确实不假。杨过是性情中人,是吸引所有女人眼球并为之倾倒的典型。小龙女与他生死相许,程英,陆无双为他房闺寂寞,公孙绿萼更是情深一片,甚至于连小郭襄也眷恋于他,可见杨过身上的无穷魅力。但是单纯的女人轻易不要爱上他,否则受伤的一定是女人。因为像杨过这样的“钻石王老五”,只有清丽绝伦的小龙女才能与之匹配,试问天下有几个女人可以和小龙女相比。

《飘》

尽管《乱世佳人》已成为世界情感电影的经典版本,但是看电影和看原著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因为玛格丽特 米切尔会教会你如何做一个成功的女人。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必备的素质,郝思嘉能做到的你也能做到。虽然你没有郝思嘉的美丽动人,但是你有追求美好人生的权利;虽然你没有郝思嘉的妖娆妩媚,但是你可以让自己风情万种;虽然你不一定遇到白瑞德那样真正值得倾心相爱的男人,但是你可以不迷失自己。现代女性要具有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现实抗争的勇气和斗志,好好读一读《飘》。

陪君醉笑三千场,不诉离殇

古人七大雅:琴棋书画诗酒茶。酒乃是其中一雅,酒文化更是深远。酒作为一种食物,是物质的,但又同时融入人们的精神生活之中。想想也是,酒既不能解渴,又不可充饥,但是它却作用于人的心神。 在中国,酒神精神以道家哲学为源头。庄周主张,物我合一,天人合一,齐一生死。庄周高唱绝对自由之歌,倡导“乘物而游”、“游乎四海之外”、“无何有之乡”。庄子宁愿做自由的在烂泥塘里摇头摆尾的乌龟,而不做受人束缚的昂头阔步的千里马。追求绝对自由、忘却生死利禄及荣辱,是中国酒神精神的精髓所在。

中国的酒分黄酒和白酒,黄酒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酒类之一,约在三千多年前,商周时代,中国人独创酒曲复式发酵法。经常看见电视上所说的烫一壶酒,这里指的大多是黄酒。黄酒的最佳品评温度是在38℃左右。在黄酒烫热的过程中,黄酒中含有的极微量对人体健康无益的甲醇、醛、醚类等有机化合物,会随着温度升高而挥发掉,同时,脂类芳香物则随着温度的升高而蒸腾,从而使酒味更加甘爽醇厚,芬芳浓郁。因此,黄酒烫热喝是有利于健康的。 黄酒的配餐也十分讲究,以不同的菜配不同的酒,则更可领略黄酒的特有风味,以绍兴酒为例:干型的元红酒,宜配蔬菜类、海蜇皮等冷盘;半干型的加饭酒,宜配肉类、大闸蟹;半甜型的善酿酒,宜配鸡鸭类;甜型的香雪酒,宜配甜菜类。

大约一千年前的宋代, 中国人发明了蒸馏法,从此白酒成为中国人应用的主要酒类。白酒按照香味又可以分为:酱香型又称茅香型,以茅台为代表。(我个人闻着就觉着是一种非常冲的酒味);清香型又称汾香型,以杏花村的汾酒为代表(这个基本上还能闻到我自己认为的酒香);还有就是浓香型和米香型。

同样的西方也有着比较久远的酒文化,而 世界文化现象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西方的酒神精神以葡萄种植业和酿酒业之神狄奥尼苏斯为象征,到古希腊悲剧中,西方酒神精神上升到理论高度,德国哲学家尼采的哲学使这种酒神精神得以升华,尼采认为,酒神精神喻示着情绪的发泄,是抛弃传统束缚回归原始状态的生存体验,人类在消失个体与世界合一的绝望痛苦的哀号中获得生的极大快意。

而洋酒中,最为大家熟悉的就是啤酒和葡萄酒了。 德国是世界上啤酒消耗量最大的国家,德国人酷爱喝啤酒,因此德国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啤酒文化”——有悠久的历史、古老的传说和各式酿制方法,还有专属的节庆和舞蹈。由于德国人将喝酒视为每天的“必修课”,各种酒馆、酒屋、小客栈便多似天上的星星。仅人口100万的慕尼黑就有3000多个每天都座无虚席的啤酒馆。人们也不只是进餐时才喝酒,几乎是随时随地喝。 啤酒因该存放在10度左右的环境中,温度过高,泡沫多而保持不久,温度过低,泡沫减少并苦味加重。饮用时尽量用大杯,以使啤酒在室温中不至急剧升温。油是啤酒的大敌,为此,斟酒八成满,一杯酒要尽快喝完,吃罢荤菜擦嘴后喝酒。喝啤酒不要一点一点吸,和徐徐下咽,而应该大口的喝下,这样可以避免酒在口中升温,使苦味加重。 所以说男人比较适合啤酒。啤酒几乎适合搭配任何食物,海鲜类除外,很适合休闲场合引用,比如聚会派对。

葡萄酒是一种佐餐酒,通常是在进餐或宴会时饮用。我非常喜欢欣赏一个美丽的女人在高级餐厅里用极其优雅的姿势拿起高脚杯喝葡萄酒,最好要有丰满红润的嘴唇,那是一种很致命的诱惑。饮葡萄酒应该细品慢饮,一定要把酒从舌尖慢慢滑到喉头,因为酒一落食道,再好的味道就尝不出了,所以愈是好酒愈要慢饮。一般大众化的原则是红肉配红酒,白肉配白酒。不一定要跟从红肉配红酒、白肉配白酒的原则,有时如重口味的红烧鱼也可搭配清淡的红酒,口味较重的家禽类食物也可配浓郁的白酒及清淡一点的红酒。饮用葡萄酒的顺序为:先喝清淡的酒,再喝浓郁的酒。先喝不甜的酒,再喝甜酒。先喝白酒,再喝红酒。先喝年轻的酒,再喝成熟的老酒。经常看到电视上很强调葡萄酒的年份,其实是因为要知道葡萄生长的状况,光照,降水等环境对于一瓶葡萄酒也是极其重要的。有一种比较特殊的葡萄酒就是香槟,香槟是一种特殊的气泡白葡萄酒,第一次接触香槟是在法国,看红磨坊演出附赠的香槟酒,入口感觉很像汽水,当然也有淡淡的酒味,很爽口但是后劲很大,喝完当是没感觉,但是过一会会有熏熏然的醉意。并不是所有气泡葡萄酒都是香槟,必须是法国香槟区产的才是真正的香槟。



除了葡萄酒和啤酒还有,白兰地(brandy)、威士忌(whisky)和兰姆酒(rum)。白兰地以葡萄为原料,若以其它水果为原料制成的蒸馏酒,则在白兰地前冠以水果的名称,如苹果白兰地、樱桃白兰地、梨子白兰地等等。威士忌以麦芽和谷类为原料,单纯的粮谷威士忌一般不能市售,只有和麦芽威士忌组成混合威士忌方可销售。美国的波旁威士忌(bourbon whisky)则主要以玉米为原料。而兰姆酒则以甘蔗粮蜜为原料,分为深色和浅色两种。此外,还有以高纯酒精为基础酿制而成的杜松子酒(gin)和伏特加酒(vodka)。还有一些利口酒像Grand marnier (香橙甜酒) , Cointreau (君度), Triple sec (橙皮甜酒),Kahlua (咖啡酒,做提拉米苏要用到的), Amaretto (杏仁), Baileys (奶酒), Drambuie (蜂蜜) Frangelico (榛果),Macallan等等的酒。

记得当年年纪小,仿如一切在梦中

小时候,美好的让人想流泪的时候,还记得你的小时候吗。我就是个无忧无虑的傻丫头,做着光怪陆离的梦,梦中自己就是公主,有美丽的城堡,有忠诚的朋友,有英俊的王子,就连色彩也是那么的分明。好人和坏人的界限同样是清清楚楚。

小时最大的梦想是有个可以保护我的王子,然后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是长大了,才发现,原来王子和公主的故事永远只能是故事,现实生活是残酷的,公主总会在现实生活中迷失,很难找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即使找到了,可是和王子的生活也并不像童话中描述的那样美好。

小时候认为坏人就是坏人,好人就是好人,好坏都是界限分明,清清楚楚的。可是长大了才知道,原来不是,原来黑白中间还有灰色。其实现实生活中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好和坏,只是我们的立场不同才会有相对的好和坏。

小时候,总想着长大后,我要怎样怎样,可是真正长大了以后,才发现原来小时候的梦想是如此幼稚,如此难以实现。但是却也是最纯粹的梦想。

小时候,常常想走出家门,走的远远的,永远都在旅途中,可是长大了,真的走出了家门,才发现心中对家的渴望 ,对家人的关心。原来看过世界以后,心中最终的盼望还是家。

小时候我们都做着不平凡的梦,想成为不平凡的人,可是现实中平平凡凡的我们才是真的,告诉自己平凡就是一种幸福。

Oscar

同样是九项提名,《The hurt locker》以六项大奖问鼎82届奥斯卡,赢过了呼声很高的《Avatar》,而《Avatar》只获得了最佳摄像、最佳艺术指导和最佳视觉效果奖,三项安慰奖,詹姆斯·卡梅隆最终未能再现当年《Titanic》的风光。而这两部影片的导演曾是夫妻,这场“前夫与前妻”之间的战争最终以前妻凯瑟琳·毕格罗的完胜告终。凯瑟琳用一种新闻报道式的手法,将敏感的战争和政治题材真实的记录下来。她的《The hurt locker》以小人物的视角去探索了伊战战争,也让人们了解了那些驻扎在伊拉克的美军们的困惑和迷茫。

本届奥斯卡晚会再次让影迷亲见了奥斯卡奖与公众间的距离美。就在上一届中小成本的《Slumdog Millionaire》捧走了最佳影片和最佳导演两项大奖。时隔一年,《The hurt locker》复制了上年赢家的成功。
从套路上讲,近年奥斯卡奖更加关注现实。上一年的《贫民窟的百万富翁》关注印度社会问题,而《拆弹部队》则揭露了现代战争的残酷。相对于战争这样的敏感议题,反映美国贫民窟问题的《弱点》和《珍爱》,反映英国中产阶级家庭烦恼的《成长教育》,反映未来战争的《阿凡达》《无耻混沌》和《第九区》及反映现代人心理疾病的《在云端》和《正经人》就没那么重要了。

Wonderland

这种梦幻题材的电影用3D放映效果是最佳的,电影中的时间和空间都已遭到扭曲,一个如此奇怪又陌生的世界,处处都充满了荒谬,难以分辨现实与梦境。整个影片的大体框架就是一个人人都知道的童话故事,这个经典故事既淘气又充满惊喜。影片整体格调是Tim一如既往的怪诞风,每个人物都很有个性,而且多少都带些疯癫。但是这与Tim之前的作品相比,这部影片中阴暗的东西少了许多,更多了些浪漫的元素,从电影画面色彩艳丽中就可以看出来。影片从始至终都贯穿着善良的质朴情感。

有些特效和阿凡达相比稍显逊色,但是导演的想象力和众多大牌的出色表演足可弥补。而且片中每个小人物都让人印象深刻,而我最喜欢那个来无影去无踪的Cheshire Cat,即使它的出场时间非常短。

一生睡在一个男人身边(转)

女人对幸福的要求很简单,向世界要一个男人。也很奢侈,要了他一生,还要加上很多的地方。
“一生睡在一个男人身边,走很多地方。”貌似繁花的感情游戏搞到失去了耐心,一种天荒地老的幸福重新被呼唤。相爱的男人,一生一个相伴共枕,足矣。不相爱的男人,睡过多少也是惘然。

敢于“一生睡在一个男人身边,走很多地方”的女人,爱情当有海量,可以海纳一个男人的一生,他的幼稚、他的冲动、他的苍老,而不只耽恋他最好的时候。除了海量还要有决绝的勇气,不会因为跟定一个男人,就此人生盖棺定论。这样的婚姻状态看似静止,实际水流山转。

一个男人,就像一所房子,你有了所好房子,并不代表从此闭门,而是打开了好几扇窗。

这种幸福要求很简单,向世界要一个男人。也很奢侈,要了他一生,还要加上很多的地方。

一生睡在一个男人身边,去很多地方的三种可能性。一生睡在一个相爱的男人身边,并和这个男人去很多地方。

这种锦上添花的人生,未必只有上帝不小心嗑了药后才可能发生。这又好比你家里父母双全,开明现代,视你为掌上明珠,恰好他们又很有钱。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睡在一个相爱的男人身边,自己走很多地方。

一个流传很久的说法,游子回到家乡,听到的第一个消息往往是情人已另有归属。如果一个男人在你离家的时候仍然为你空着另一个枕头,当你走到脚酸的时候,替你放好热水,摆好熟悉而又温暖的臂弯,这般幸福,除了珍惜,还得感恩。

睡在一个男人身边,走很多地方。

这个男人没有定语,算不上相爱,只算是你的旅行资助者。帮你达成人生理想的50%,如果你再顺便写出几篇文章留千古,总成绩也算不错了。这一种最可能发生中途换人的场面,有些男人的使命就是将我们带离某地或是带到某地,他们是女人的舟船。

有人说这根本就是两个愿望。

愿望1“一生睡在一个男人身边”

听起来不难,其实有难度。你先得有和他睡的冲动,然后得有和他睡的信心,还得有和他睡的恒心,你还得看他是不是有和你睡一生的真心。还有一个问题,睡在一个男人身边,那其他男人的好处岂不是没有机会试?好男人就像是肥沃的土壤,女人像植物。一株花儿,常常换花盆并不一定是好事儿。找到了好男人,可以带着花盆一块儿走。

愿望2 “走很多地方”。

女人比男人更有野心。女人如果有条件,总是能比男人走得更远。

很少有女人不迷恋三毛,除了她文字的说服力,恐怕更多是因为她走过很多地方。那么多的故事和照片佐证,别人怎么猜已经不重要。最羡慕她走许多地方的时候有一个男人和她在一起。

男人无论身体怎么流浪,灵魂总是故土难离。异域对女人的召唤仿佛前生注定。女人一经出走,甚至义务反顾,不再回头。

张爱玲定居海外,有人请她去台湾、香港、上海领奖访问。她说,我去过的地方太少,去过的就不再去了。如此决绝,怕是只有女人懂得。

男人有了故土情结,每换一个地方,每遇一个女人,不过是为自己的肉身找一个歇脚之处,洗洗尘土,加满油。女人不同,每遇爱情,伤筋动骨。不如选个好男人安睡在身边,走起来也多点儿从容,就像是男人所谓的安家、治国、平天下。很多男人如果自己不能走,是不敢让女人去走的。于是很多时候我们走一走的愿望被抑制了。

人不可贪心,两个愿望就是奢望,不如挑一个去实现。

你可以一生睡在一个男人身边,做梦去很多地方。这样做的前提是你认为睡在这个男人身边比走很多地方更能感觉幸福;或者心存侧隐,割舍不下这个男人,一走了之;或者你知道自己走不了很多地方,不如守着一个男人更现实。这没什么不好,如果这个男人是本内容丰富的书,守着读一生,也算阅历丰厚。

你可以不管男人了,只管要走很多地方。男人可能奇怪,有多大的勇气让女人这样呢?其实这并不比一生睡在一个男人身边更需要勇气。有时找一个相守一生的男人远比走很多的地方更具有挑战性。

我们可以要求两个愿望。

一个女友聪明睿智。被众多才俊追求,气象繁荣。忽然爱上一地质工作者,闪电结婚,后随夫遍访山川,风餐露宿。转眼数载。新年重逢,只见恩爱如初。请谈感受,并问及以前的繁荣怎么抛舍得下?伊笑,去掉找到他以前的人生和其他男人,找到他,然后一生睡在他身边,走很多地方,不好吗?俨然神仙伴侣。

1986年,崔健《一无所有》震撼着中国。一首绝对男人的歌,为什么女人听得柔肠寸断?只因为那一声问:你何时跟我走?!数年后,徐克让金香玉烧了客栈,扯旗为裙,从此追随心爱的男人亡命天涯。

2000年,一位已婚的朋友爱上了别的男人。她向丈夫坦白要求离婚。丈夫说,我见见他,如果他真的比我优秀,我就让你走。两个男人见了面。丈夫说,你的眼光不错,他果然优秀,我们离婚吧。爱你,就应该送你去看更美风景。

2005年底,有人在MSN上宣布结婚:小女子云游四方。至云南,遇纳西帅哥,一见钟情,携同北上,现登记结婚。

幸福的人其实也是各有体会,无法复制。

物质生活

今天在网上看了一篇这样的文章,大意是说一个男人要在女人身上花多少钱。
一个男人拼死拼活工作,挣钱为了什么?为了女人,为了他所爱的女人能够生活得更好。而男人究竟又能从女人那里得到些什么?温暖、寄托。在中国,一个年薪20万元的男人和一个年薪不到1万元的男人,从女人那里得到的感受基本是一样的,而女性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体会。如果一个男人要使自己的女人体会到幸福和快乐,他一生要在女人身上花多少钱呢?
  恋爱:就以两年计算。每周三次娱乐,包括看电影、吃饭、泡吧等,以一个月消费2000多元来计算,那么,两年时间耗资五六万元。
  购买礼物及其他:包括服装、化妆品、首饰、鲜花,以及外出旅游等,一年2万不多,两年满打满算5万元。
  结婚:就以笔者身边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为例,20万元办个婚礼。
  房子:购买一套住房,100平方米不算奢侈,按照一般大中型城市房价来计算,100平方米的房子,加上装修,差不多要80万元。目前,这个价格不算离谱。
  车子:一辆15万元左右的大众化家用轿车,如果10年更换一次,30年就需要45万(不包括养车的钱)。
  抚养孩子:根据目前中国的现状,将一个孩子养育至大学毕业,需要花60万元。
  家庭开支:一个生活在城市的三口之家,一个月花费3500元能够保证生活质量,30年就需要126万。其他费用诸如医疗、退休养老等,由于有国家保障,忽略不计。
  以上的费用比如房子、车子、结婚费用、抚养孩子、家庭开支等并不是男方一个人支出,女方也要承担,为了便于计算,就算一人一半。那么,这样我们算算一共需要多少钱:恋爱6万+购买礼物5万+(婚礼20万÷2)+(房子80万÷2)+车子45万+(抚养孩子60万÷2)+(家庭开支126万÷2)=199万。
  这就是一个中国男人一生花在自己女人身上的钱。以年薪6万元来计,30年也才180万元,那差额的十几万元到哪里去弥补?这还是普通的、平凡的生活。都说中国男人活得累,真是不算不知道,只有努力工作,拼命赚钱了!


  女人语录:
  1.张爱玲说,用心爱男人的钱是女人的一种幸福。
  2.他爱你的时候肯定会为你花钱,不爱的时候就成铁公鸡了。
  3.公鸟负责捕食,母鸟负责吃食。男人负责赚钱,女人负责花钱。
  4.男人爱女人就愿意为她花钱,女人爱男人就愿意为他省钱!



 男人语录:
  1.为什么女人要花男人的钱?!还很理直气壮。
  2.女生要独立,要有自己的能力。拿人的手短!
  3.男人凭什么这么累?
  4.你自己没钱吗?是你男友就得为你买单吗?没有一个人是理所应当为你付出的!

学会让男人心甘情愿为你花钱

  
要让男人肯为你花钱,首先就要让他觉得,你并不在意他到底有没有钱,让他相信你会永远守着他。你可以告诉他,有钱的确不错,因为“可以实现我们的梦想”,但之所以选择他,纯粹是想跟他在一起,他有没有钱并不能改变这个事实。要知道,男人喜欢征服那些自持而又懂理的女人。
  对他的付出表示感谢,男人喜欢花钱买快乐,他们在乎的不是花了多少钱,而是花钱的方式和心态。如果你能对他的付出表示感激与欣赏,那么男人就会觉得自己是个给予者,这种感觉对男人而言就是快乐。
  表现出你的理财才能,钱来得辛苦,也就花得仔细,富翁也多是白手起家。俗话讲“家有搂钱靶子,还需有装钱匣子”。否则即便有万贯家财,也有坐吃山空的时候。男人明白这个道理,也就不喜欢对钱的管理毫无概念的女人。当关系发展到男人让你管钱的时候,绝对不要给他留下浪费的印象。
  总之,这里教你的不是怎样大把花男人的钱,而是教你怎样让男人心甘情愿为你花钱。

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

“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
反复的询问自己,究竟想要赠谁人这手中的月光呢?自己也说不出来,这个人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是已经出现过在我生命中的人,抑或是还没有在我现有生命中出现的人。不管是什么人,总有一个这样的男人值得我相赠这手中的月光吧。

到底为什么会爱上一个人?因为一句话,一件事,一次回眸,还是因为他就是他,不是别人。
这一生,这一世,我也许会永远这样等下去再不回头。所以或许永远也不会知道,在我的身后,还有你在固执地等我,等我或许有的一次回眸。
梦里轻盈的雪花一朵朵落下,无声无息,消失于海平面上。所谓繁花不过是一场梦,就像爱情一样......
When every love comes to the end, if you look back, you’ll find flowers and sorrows, it’s always beautiful
我们都试图在其中寻找真爱的痕迹,可又有谁来成全这即将崩溃的爱情......

我自己都不清楚
有时候看着平静,却是暗流汹涌;
有时候觉得隽永,可发觉确已经淡然。
有时候以为可以永远控制的事,往往会擦身而过;
而有时候我想念的刻骨铭心,回忆起就已成过眼云烟。
有些时候,伤痛总在长时间的挣扎,真的转过身再回想起来,也不过如此。

难测

这次回家让我体会到什么是人生难测。一个高中同学去世,他的样子仿佛还在我的脑海中,一个很调皮的男生。这样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永远的离我远去,经历过生离死别,才知道生命是如此脆弱的。也正因为这样的脆弱才能显示它的珍贵。我总觉得用昙花形容生命是最确切的,因为生命不可能永远盛放,只要有那一刹那就足够了。记住人生永远只能是抛物线!
说了坏事就该说好事了,我还有一个朋友结婚了,是初中,高中同学同样也是我的好朋友。她还比我小半年,其实看到好朋友结婚,自己真的会有结婚的冲动。可是看看周围,真的还没有适合自己的那个人。不可能随便找个人嫁掉啊。反复安慰自己,你还没有踏入围城,真是值得庆幸。婚姻就是个坟墓,守着一个人几十年是很痛苦的,没有人可以保证这样的关系会永远不变。男人永远没有一个靠得住的,只有自己最值得相信。很喜欢《如果爱》中的那句话:“没有人比你自己更爱你。”

我的心,不习惯幸福

有人还记得Greta Garbo吗,好莱坞最著名的女星,那个令人迷恋的冰山美人,孤独女神。 嘉宝生性内向,离群索居,很少接电话,且外出都常常用化名,不喜欢与人相处,没有儿女,她形影相吊,独自生活,接连地搬过11次家,她避世的风格更令她成焦点。在一次难得的访谈中嘉宝说:“我就像一艘没有舵的船———迷茫,失落而孤独。我笨拙,害羞,紧张,恐惧。这就是为什么我在自己身边筑了一道墙,而我永远住在那道墙后面。”
1905年,葛丽泰·洛维萨·格斯塔夫森,也就是后来的嘉宝,出生于瑞典斯德哥尔摩市一个贫困的工人家庭。1925年,斯蒂勒把嘉宝带到了米高梅,并形容她是“未来世界最伟大的女星”。 然后嘉宝拍摄了一系列优秀影片,使嘉宝在影坛的地位扶摇直上,成为上世纪20年代后期的首席女星。
最终,嘉宝在《瑞典女皇》中的那句著名台词一语成谶——“我将一个人终了此生”。
于是,终于,留在记忆里的嘉宝永远定格在《瑞典女皇》结尾的那一刻,她站在风中望着远方,目光似乎空洞却又好像拥有一切,只给世人一个惊艳却无法可解的传奇。

我极爱那句嘉宝在《茶花女》里临死的台词:
她说:“我的心,不习惯幸福。也许,活在你心里更好,在你心里,世界就看不到我了。”
我觉得,嘉宝的一生是值得羡慕的,但并非完美的:在海边盖一座城堡,在海洋蔚蓝色的呼吸中独自走完一生后,然后默默的死去······


原来以为我什么都不在乎,原来当爱情走的时候,每个人都一样……


我问过他,没有我,你习惯吗?
他淡淡的说,这和习惯无关……


当爱情变成一种习惯的时候,就象两只被淋湿的麻雀,相互依偎在小小的巢里,也许不够温暖,可是很窝心……如果其中一只麻雀飞走了,那么到底是被风雨吹打的麻雀可怜,还是那只躲在空空的巢里的那只麻雀可怜呢?

以前你的生日很特别。
我要特别记得。
现在你的生日更特别。
我得特别去忘掉。

我要你来,你就会来。我要你走,你就会走。你说我控制你。
你来了,我很高兴。你不来,我就担心。现在你走了,我心痛至极。你说,谁控制谁?

有很多事是难以用文字形容的。
比如说爱的快乐。
比如说失去的痛苦……

下一站,家

过年回家的感觉真的很棒,我很庆幸考试会在12号结束,至少可以让我回家过年,虽然只是短短的一星期,但是从心里还是觉得回家的感觉真的很好。即使旅途再累,但是心里知道终点有家人温暖的期盼。
虽然过年吃年夜饭只是一种形式,而且现在的年味可以说一年不如一年了,但是这始终还是一种习惯,一种在我脑海里从小很温暖的习惯。年味一年不如一年,家里围桌吃饭的人也是一年比一年少,爷爷奶奶的先后离开,让家里冷清很多。其实有的时候一家人围在一起即使只是吃一顿饭也将会是一种很温暖的回忆。
今日无事,偶尔翻看以前的文章,发现我自己写东西的口吻已经越发的成熟了,仿佛从一个懵懂少年成长成了历经世事的成年人。有时候会觉得自己仿佛已经出世,还没入世又如何出世呢?常常会感慨要经历怎样的世事变化才能够做到超然物外的境界啊。

二倍距离

今天看网上议论五校联考的题目,被林亨泰(1924-)的《二倍距离》吸引,很有意思的题目。

你的诞生已经诞生的你的死已经不死的你的诞生已经诞生的你的死已经不死的你一棵树与一棵树间的一个早晨与一个早晨间的一棵树与一棵树间的一个早晨与一个早晨间那距离必有二倍距离然而必有二倍距离的

这首诗,读起来非常拗口。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绕口令呢。再仔细研究,发现这就是两阙回文诗,回文诗是汉语特有的一种使用词序回环往复的修辞方法。这种诗的形式变化无穷,非常活泼。能上下颠倒读,能顺读倒读,能斜读,能交互读。
上阕:

你的诞生已经诞生的你的死已经不死的
你的诞生已经诞生的你的死已经不死的


下阕:

一棵树与一棵树之间的一个早晨
一个早晨与一个早晨之间的一棵树
一棵树与一棵树之间的一个早晨
一个早晨与一个早晨间

结论:

那距离必有二倍距离
然而必有二倍距离的……

回文诗是我国文人墨客卖弄文才的一种文字游戏,并无十分重大的艺术价值。而且它有很多种形式如”通体回文”、”就句回文”、”双句回文”、”本篇回文”、”环复回文”。但是此文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循环往复,内容上更饱含着深刻的哲学道理。

熊秉明先生(1922-2002)曾解释说:第一节说一个主体:"你"。说你的生与死。生与死,死与不死。诗句像一个哲学判断。诗句乃以它本身的特殊结构证明哲学判断的不妄。
叔本华说:人一降生便达到可以死的年龄。
海得格尔说:人一降生便步向死亡。
庄子借孔子之口说:生死亦大笑。
孔子本人说:未知生,蔫知死?
可以预言存在者有个开始,便有个终结。陶渊明“挽歌诗”第一句便是“有生必有死”。这句话是不会错的。只是这句话是说不得的。
第二节说"之间"。"之间"是两点之间的距离,有两种不同的距离:空间里的距离和时间里的距离。两倍距离之间是打通的,因为时空本是不可分的。这一诗句也许更像诗,因为带来形象的联想,其实也仍然潜藏着一个哲学判断。此诗句也是以其本身的特殊结构,连锁不断的扣接,证明哲学判断的真实。这里的"的"字的妙用使我们从空间框架步入时间框架,又从时间框架步入空间框架,反复不已,自由自在,悠然坦然。存在主体只有在两个系统的交相透视中才成为真实的存在。
第三部分似是一个结论。这一节大概最费解:"距离"指什么?两倍距离又是什么?为什么"必有"?为什么"然而"我不知道我的解释是否合乎作者的本意,如果此节有几种不同的解释,我想至少我的解释是可以说得通的一种。那距离必有二倍距离——我们的生命从生到死是一段距离。作为存在者,我们存在于此时间的距离中。但是实际上我们只是活在"现在",而"现在"只是此距离中的一个点,此点不停地移向未来。(《读书》,2004)


总而言之,《二倍距离》就是用了循环往复的形式来表达无始无终,相互转化的生与死、时与空的哲学问题。诗人在这里使形式和内容达到了天衣无缝的依存和水乳交融的融合。